2025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(二)》,被稱為史上最嚴社保新規,其核心只有一句話:
任何試圖不繳社保的行為,無論形式如何,一律無效,企業必須依法繳費,否則將付出真金自銀的代價!
1.試用期也得交只要來上班第試用期不再是借口,一天,就得交社保。
2.寫條子、口頭約定都沒用員工寫“自愿放棄”、老板微信說給你多發一點現金就不交了”,統統都算廢紙。法院只看一條:沒交就是沒交。大白話解釋:
3.員工想走就走,還能拿錢只要公司沒交社保,員工隨時可以走,還能問公司要經濟補償干一年賠一個月工資,干三年賠三個月,以此類推。(6個月以上不滿1年按1年算;不滿6個月按半個月算)
4.除了經濟補償,公司還要賠三筆錢先把欠的社保全部補齊每天再交萬分之五“滯納金外加 1~3 倍罰款。還有可能被拉進黑名單,貸款、投標都受影響。
5.員工維權簡單化保留好:勞動合同、工資條、聊天記錄。然后給公司通知書,公司如果還不交,就直接去勞動仲裁,穩贏。大自話解釋:
6.公司 9 月前趕緊自查缺誰補把所有員工的社保對一遍,誰,趕在9月1日前辦好,還能少挨罰。